福尔摩斯之死

美国著名福迷,同时也是第一家福迷组织“贝克街小分队”的创始人克里斯托弗·莫利曾经这样描述他看完《最后一案》的感觉:“我还清楚记得,我第一次读完《回忆录》最后一我时,幼小心中萌生的忧郁之感。看到悬崖旁的香烟盒,还有冷静的遗言,我的心里是多么痛苦!”其实,《最后一案》发表在《海滨杂志》那年,莫利还年少,“不曾知道歇洛克和莫里亚蒂教授一同坠落莱辛巴赫瀑布时整个英语世界的读者是多么惊慌沮丧”。即使如此,福尔摩斯去世的消息还是令他震惊。不光是他,相信今天的读者在读完《最后一案》之后也会产生惆怅之感——世界上唯一的咨询侦探就这样葬身于瑞士瀑布之下了。

作为读者,我们无法改变《最后一案》的结局。但是,我们可以化身为侦探,追查柯南·道尔是如何一步步产生“杀意”,最终将福尔摩斯“谋杀”的。

柯南·道尔最早透露出想杀掉福尔摩斯的念头是在一八九一年十一月十一日,距离《冒险史》第一篇故事《波希米亚丑闻》的发表不过四个月!这天,他给母亲的信中这样写道:

我已经完成了五篇福尔摩斯新的故事:《蓝宝石案》、《斑点带子案》、《贵族单身汉案》、《工程师大拇指案》、《绿玉皇冠案》。我觉得它们都够得上前几篇的水平,而且十二篇小说应该能编成一部不错的书。我打算在第六篇故事中杀掉福尔摩斯,了断他最好不过了。为了他,我都顾不上那些要紧的事情了。我在考虑您的那个‘金发’构想,会在故事中用到,但我觉得作为侦探小说道不够好,应该写个单篇。

柯南·道尔的母亲吓坏了。她本人就是个福尔摩斯迷,于是大发脾气地说:“你不会、不能、也绝对不应该杀死他!”柯南·道尔觉得为难,拿不定主意,就问:“那该怎么办?”母亲建议他采用关于“金发”的设想。所谓的“金发”设想,是柯南·道尔的母亲之前写信给他提供的一个小说构思,说的是一位长着一头美丽金发的少女被绑架,头发被剃光,某人为了某种卑劣的目的而让她冒充另一位少女。最终柯南·道尔将其写成了《铜山毛榉案》。一八九二年一月六日,他给母亲的信中写道:

在假期里,我完成了最后一篇福尔摩斯故事《铜山毛榉案》,其中我使用了您那头发的构想,现在可以和歇洛克·福尔摩斯永别了。由于您的要求,他还活着。

尽管福尔摩斯让他名声大振,尽管最尊敬的母亲三番五次地要求他继续创作福尔摩斯故事,但这都不能动摇柯南·道尔让这位大侦探从自己的作品中消失的决心。

一八九二年二月,柯南·道尔写信告诉母亲:“他们(《海滨杂志》)一直磨着我再写歇洛克·福尔摩斯的故事。在压力之下,我提出写十二个,收一千英镑。可是,我现在倒衷心希望他们不会接受这种条件。”但是,杂志社将福尔摩斯故事作为刺激销量的主要卖点,自然答应了他的要求。迫于自己的许诺,柯南·道尔又开始创作福尔摩斯故事。但这次,作家心中的想法更坚定了——一是要将福尔摩斯“杀掉”,这样杂志社就没有理由让他再写故事了。在一八九三年四月六日给母亲的信中,他写道:

我正在写最后一篇福尔摩斯故事,写了一半,写完之后这位绅士就会消失了,再也不会出现。我对他的名字都感到厌倦……有个刚从美国回来的家伙说福尔摩斯在那儿也声名远播。

这篇故事就是《最后一案》。读者可能会好奇,柯南·道尔为什么选择远在瑞士的莱辛巴赫瀑布作为“谋杀”现场。这样一来,福尔摩斯的尸骨都不能埋葬在祖国的土地上了。作家本人并没有提起过自己是如何构思出《最后一案》的情节的。但是坊间有一些传闻指出这可能来自他人的提议。

塞拉斯·K.霍金[1]可能要为大侦探之死负有一定责任。霍金在自传《我的记忆之书:一系列回忆和思考》(1923)中记下了这件事:

在瑞士,我第一次遇见柯南·道尔。我和我的妻子住在拉夫阿尔卑饭店,就在采尔马特村上面。世界各她的人都在此聚集,这里有大学教授、国会议员、学校校长还有教会高层,比如本森大主教[2],他的妻子陪着他,还有他的儿子爱德华·弗雷德里克,就是《渡渡》(1893)一书的作者。

英国人在国外可不像在国内那么呆板、一本正经。人们很容易就相识了。餐后我们会分成几组,讨论各种话题。在这里我认识了道尔和本森,还有其他人。

有一天早晨,道尔、本森和我一起去费德林冰川做了一次小小的远足。大部分旅途都很轻松,主要是穿越一片片森林。后来我们进入一处狭长的山谷,这才发现我们到了冰川的底部,两边都是屋顶一般的峭壁,有一部分相当险峻。我们的向导走在前面,用斧子在冰面上劈出道路,我们就向上攀爬。一旦到了顶部,路就好走了。我们并排走着,周围都是圆石,我们尽量绕开了它们。

我们又开始交谈起来,最后就说到某个话题上。我注意到和别人在一起的时候,作家们很少谈论自己的作品,但是这时(本森开了头)我们开始谈起歇洛克·福尔摩斯。道尔坦率地承认他对自己塑造的人物已经厌倦了。

“事实上,”他说,“他已经成为我脖子上难以摆脱的枷锁,我想要结束他。如果我不这么做,他就会结束我。”

“你想怎么做?”我问道。

“我还没有决定,”他笑道,“但是我会以某种方式结束他的。”

“对老朋友来说可太粗暴了,”我说道,“他可给你带来了声望和财富呢。”

后来我们又谈了些,本森构思出一个案子想让福尔摩斯继续活下去。

我们来到了一处宽一些的冰川裂隙,站了一会,俯视下方。

“如果你还没决定怎么结束福尔摩斯,”我说,“那么就把他带到瑞士来,让他从冰川的裂隙坠落下去,这怎么样?可以省下葬礼的费用了。”

“不坏的主意。”道尔由衷地笑道,后来话题就转向了其他方面。

亨利·卢恩[3]同样向柯南·道尔提议在瑞士“干掉”福尔摩斯,正是他引荐了莱辛巴赫瀑布。一九七六年十二月十日的《泰晤士报》上,卢恩的曾孙大卫·卢恩公开了这个故事:

阁下,我要坦白一件事。我的曾祖父亨利·卢恩爵士——即同名旅行社的创始人——是谋杀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凶手。这个故事在我们家流传了三代。有一次柯南·道尔和我曾祖父一起在大夏戴克和迈林根附近散步,柯南·道尔谈到他希望摆脱福尔摩斯,这样就有更多的时间进行唯灵论方两的研究。

“但是,我该怎么做呢?”他问道。

“把他扔到莱辛巴赫瀑布下面。”我的曾祖父回答说。

“那是哪里?”

“我带你去。”

于是他就带柯南·道尔去了。

福尔摩斯迷们很可能会奇怪,旅行社的业务怎么还包括送人去死这一项,而且被害人是史上最优秀的侦探。抛开玩笑不谈,说说可以佐证我所说故事真实性的证据。亨利爵士的儿子,也就是我的祖父阿诺德是一位唯物主义者,对于唯灵论抱着怀疑的态度,正是在柯南·道尔的影响下,他开始从事唯灵论的研究。最终祖父信奉了罗马天主教,而且终身矢志不渝。这一事实至少说明两家人关系紧密,我祖父所撰的《无论如何》一书中也表明了这层关系,而(杀死福尔摩斯)这个故事我却从没有在书上看到过。

终于,一八九三年十二月,读者在《海滨杂志》上读到了这篇令人难过的《最后一案》,引起一片争议。在伦敦,年轻人去上班时都在帽子上围上黑纱,以示对歇洛克·福尔摩斯去世的哀悼。信件雪片似的寄到柯南·道尔这里,他们恳求、祷告,甚至谩骂、威胁。一位女士在写给柯南·道尔的信中第一句话就是“你这个人面兽心的家伙”。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恳请作者让福尔摩斯复活。

可是福尔摩斯迟迟没有露面。直到一九○一年八月,《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才又开始在《海滨杂志》上连载。虽然故事的发生时间在福尔摩斯坠崖之前,但读者还是欢欣鼓舞。杂志出版的前夜就有人排起长队等待购买,盛况空前。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开始连载后不久,美国杂志《读书人》上刊登了一篇编辑写的文章,阐述了他们关于这部作品的推理。编辑认为,小说的关键是偷窃亨利·巴斯克维尔爵士的鞋子。“对任何一个知晓歇洛克·福尔摩斯方法的人,或者熟悉歇洛克·福尔摩斯故事的人来说,很明显这至少不是错误的线索,不是那种让读者误入歧途的线索。”他们推测鞋子被偷是为了证实亨利爵士是否被猎狗的传说所诅咒。

这期杂志发行之后,《读书人》收到不少信件,有的读者提出了自己的假设,还有人认为编辑头脑聪明。不过很快就证明《读书人》的理论是错误的。编辑承认说自己的推测“错得离谱,但是那些发表不同看法的信件数量证明了读者对连载的浓厚兴趣”:

我们相信读者对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兴趣正在逐渐增长,并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降低。证据之一是道尔医生实际上是迫于压力才又写福尔摩斯故事的,但故事连载在《海滨杂志》上一下子使它比平常多卖出了三万册。

读者从《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上看到了一丝希望,他们不断问柯南·道尔:“难道你不能把他再找回来吗?”;“《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福尔摩斯极盛时期的小说。但是,如果他不能活着回到原来的住处,我就没有真正高兴的感觉。”但柯南·道尔的回答令读者心寒:“他在莱辛巴赫瀑布脚下,他就留在那里了。”

不过一九○三年春天,在英美两国出版商的不断恳求并且许以高额稿酬的情况下,柯南·道尔终于松了口,答应再次撰写福尔摩斯故事,也就是这本《归来记》。

其实,为什么一位虚构侦探的生与死会对当时的人们产生那么大的影响呢?这还要从当时的社会说起。

让人怀念的时代

一九二七年三月《海滨杂志》发起了一次“福尔摩斯竞赛”,让读者选择他们最喜欢的十二篇故事。如果选单和柯南·道尔一样,将获得一百英镑以及柯南·道尔自传《回忆和冒险》作为奖赏。柯南·道尔在为这次竞赛撰写的文章中写道:

关于近些年来福尔摩斯的冒险经历是否不那么精彩了,或者华生的写作能力是否下降了,存在不少争论。一旦老调重弹,就算旋律已经改变,还是免不了得到“单调平淡”的评语。读者的这种想法并不奇怪,但他可能对作者心存偏见。我们小题大做一下。司各特在自传中写道,伏尔泰晚年的小册子就单篇来说呈衰退趋势,但是结成集子整体对比起来,就算得上最精彩的作品了。而司各特某些优秀的作品也被评论家认为质量不高。上述的例证让我心存期待,将来读我作品的读者将会发现他的感觉和之前邻居阅读时的感觉大不相同。

今天的读者或许正如柯南·道尔期待的那样,并不认为福尔摩斯归来之后的案子变得不那么精彩了。其实在柯南·道尔自选的十二篇佳作(短篇)中有五篇来自归来之后,而他认为《显贵的主顾》[4]、《狮鬃毛》也能算佳作。一九五九年《贝克街期刊》投票评选的十篇佳作(短篇)中也有四篇来自归来之后。这些证据表明,福尔摩斯归来之后的故事并不是那么令人失望。甚至我们抛开故事不谈,《三个同姓人》中福尔摩斯对华生流露出的友爱之情是多么让人激动啊。

那么,读者期待的是什么呢?更准确地说,那个时代的读者期待的是什么呢?我们来看这样一张统计表格[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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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空屋》发表开始算起的三十三篇故事中,只有四篇发生在归来之前。再将发生于一八九五年至一九○二年间的二十一个案子进一步区分,从一八九五年至一九○○年间的案子有十五件,而一九○一年至一九○二年间的案子有六件。一九○一年正是维多利亚女王去世,爱德华七世登上王位的一年。福尔摩斯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维多利亚时代度过的。维多利亚女王虽然不曾光临贝克街的寒舍,却一直是故事隐形的主角。关于之前提到的那个问题,我们可以回答说:“当时的读者期待的正是维多利亚时代。”到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维多利亚时代的荣光已经一去不返,经历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英国也不如战前鼎盛了。读者看着垂垂老去的福尔摩斯,不禁也要心生“廉颇老矣,尚能饭否”的感慨了。

很多研究者都将维多利亚时代作为福尔摩斯生存的土壤。弗兰克·考夫曼在《传奇侦探的连续雷险:对歇洛克·福尔摩斯作品吸引力和接受的研究》中指出:“我们应该首先关注维多利亚时代居民的文化、价值观和信仰,他们正是柯南·道尔‘理想的读者’。……伦敦这个国际都市也是维多利亚时代的缩影,同时又是我们寻找福尔摩斯巨大吸引力的原点。”肯尼斯·雷克斯罗斯更是提出:“如果柯南·道尔不相信维多利亚时代的所有神话,那么他也不会成功。”T.S.艾略特也认为:“歇洛克·福尔摩斯让我们回忆起十九世纪伦敦美好的表象。我相信,就算对那些想不起十九世纪的人来说,他同样令人着迷。”

于是,又一个问题出现了,维多利亚时代到底对那一代英国人意味着什么呢?[6]我们不妨回顾一下这段历史,寻根溯源。

一八三七年,一位天真烂漫的十八岁少女继承了英国王位。维多利亚女王(1819—1901)全名亚历山德丽娜·维多利亚。父亲肯特公爵爱德华是乔治三世国王的第四子,母亲是德国萨克森-科堡-萨尔菲德公国的维多利亚郡主。一八三七年,她的三伯不列颠帝国国王兼汉诺威国王威廉四世去世之后,维多利亚继任英国女王。一八四○年,她和表弟萨克森-科堡-哥达家族的艾伯特结婚。

维多利亚时代被史学家称为“黄金时代”。当时,全世界大约四至五亿人(相当于当时全球人口的四分之一)都是大英帝国的子民;其领土面积则有约三千七百万平方公里,是世界陆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二十五。从英伦三岛到冈比亚、纽芬兰、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马来西亚、香港、新加坡、缅甸、印度、乌干达、肯尼亚、南非、尼日利亚、马耳他、南极洲以及无数岛屿,地球上的二十四个时区均有大英帝国的领土。因此,英帝国也被称为“日不落帝国”。

这时,正值英国工业革命完成、工厂制度确立之际,工业化促进了生产为的飞速发展。从主要经济发展指标来看,一八四八年英国铁产量已超过世界上所有国家的总和,煤占世界总量的三分之二,棉布占二分之一以上。一八五一年,英国国民生产总值为五点二三亿英镑,到一八七○年增至九点一六亿英镑。就人均国民收入的横向比较而言,十九世纪中叶英国人均国民收入为三十二点六英镑,法国为二十一点二英镑[7],德国为十三点三英镑。我们从福尔摩斯故事里也可以看到经济发展带来的较为稳定的社会局面。来到贝克街的委托人大部分生活安定,衣食无忧。《身分案》中的萨瑟兰小姐靠打字所挣的钱也可以达到每年四十镑。只有当生活秩序遭到破坏的时候,他们才会找到福尔摩斯,希望恢复之前的安定。

在社会相对稳定的基础上,理性主义和科学精神是维多利亚时代走向现代的主要标志。理性主义要求人们从现实出发,不以信仰作为判断事物的标准。早在十七世纪,这种思潮便开始萌芽。到了维多利亚时代,查尔斯·达尔文的进化论为理性主义提供了最有力的证据。一八五九年,达尔文出版《物种起源》一书,以雄辩的事实证明进化是生物在自然界生存竞争的结果,上帝创世和塑造生命的神话至此破灭,理性主义取得了对宗教的决定性胜利。英国人在自然科学的各门类都有很多发现。例如,一八三○年地质学家莱尔指出,地壳的目前状态是无数缓慢变化的结果,而这种变化仍在进行着。一八四三年,朱尔发现“热功当量”,足以说明能量不灭。一八四五年,剑桥大学学生亚当斯发现海王星,成为天文学上伟大的胜利。都柏林教授W.R.汉密尔顿爵士创造的“四元法”则使数学前进了一大步。总之,到了十九世纪末,英国人已经习惯于用理性和科学的方法来看待世界了。

理性和科学更是福尔摩斯演绎法的根本。在福尔摩斯看来,“侦探术是——或者应当是一种精确的科学,应该用同样冷静而不是感情用事的方法来研究它。”他对他的委托人采取一种完全不受个人感情影响的观点——即人们应当把每一位委托人看成一个问题中的一个部分,一个因素,仅此而已。而福尔摩斯故事中堪称可以代表当时先进科学技术的种种鉴证手法,更是让他成为了一个科学侦探。试想一下,听闻苏格兰场都从小说中受益匪浅的读者们,会对这位大侦探产生何种崇敬之情。

维多利亚时代也是文化繁荣的时期。人们买画,看画,读有关绘画的书籍,并为艺术而争论,其热烈的情形前所未有。在这个时代里,大多数画家的生活比之前和之后画家的生活过得都好。艺术期刊大量出版,私人画廓大批出现。文艺作品,诸如诗歌、小说等也同样受到追捧,出现了很多大文豪。“血液中的这种艺术成分很容易具有最奇特的遗传形式。”福尔摩斯在《希腊译员》中如是说。他爱好拉小提琴,听音乐,祖母又是法国画家威尔奈的妹妹。华生在还没有完全了解福尔摩斯的时候曾轻率地下结论说他没有文学知识,但是后来证明福尔摩斯在引经据典时几乎信手拈来。他是维多利亚时代的文化产物,更是这个时代的文化缩影。

如果说在十九世纪下半叶,人们处理实际问题时,是用科学和理性的思维方式;那么在纯粹的精神生活中,则完全可以用宗教的观点来理解一切。这种方法满足了讲究实效的英国人对现实目标的追求,最终在维多利亚时代中后期成为了全民族的共识。这时出现了“Victorianism”一词,表示维多利亚的时代特征、思想与风尚。

这种特有的思想和风尚,其核心是一种严肃的道德观念。它既决定了人们的品行,也决定了支配社会的习俗。不过,它并未触及每一个人。当时仍有贵族终日寻欢作乐,仍有从业者崇拜财神,仍有从业者不关心道德原则,仍有乞丐、扒手及娼妓为贫困所迫,沦入维多利亚时代广大的底层社会。在维多利亚时代,有不止一种道德观念,不止一套社会习俗。尽管如此,对许多维多利亚时代的人而言,家庭毕竟是神圣的,这时期的家庭结构也更紧密。福尔摩斯故事的大部分也都是和家庭有关系的,《身份案》中委托人的未婚夫消失不见,《歪唇男人》中委托人的丈夫下落不明,《绿玉皇冠案》中委托人的儿子与皇冠绿玉失窃有关……仅《冒险史》和《回忆录》里就可以举出不下十个例子。

中产阶级在此时提出了“自助者天助之”的口号,形成了“自助”意识的道德观念。一八五九年,塞缪尔·斯迈尔斯出版《自助》一书,全面阐述了中产阶级的这一人生观。他认为,人的天性是懒惰和多欲的,做人的第一步就是抵制这些天性,第二步则是养成俭朴、勤奋、严谨、谦恭、顺从等良好习惯。一经养成,这种习惯就成为了中产阶级根深蒂固的性格。到了一九○○年.该书畅销二十五万册,“自助”观念也传播到了全社会。同时,他还著有五卷本《工程师传记》。在斯迈尔斯看来,工程师是维多利亚时代英国的英雄,是代表勤劳、才智、纪律与事业有成的理想人物。不管是否受到这种思想的影响,在《工程师大拇指案》结尾,福尔摩斯对沮丧的水利工程师哈瑟利先生说:“您要明白,间接地说这可能是有价值的;只要这件事宣扬出去,在您今后的生活中,您的事务所就会获得很好的声誉。”我们在这篇作品中看到的确实是一个相信自制与纪律的工程师形象。他坚决不做有悖社会准则和法律的事情。虽然失去了大拇指,但他的精神得到了肯定,也必将如福尔摩斯所说的那样,获得良好的声誉。

同样的道德也扩散到部分工人阶级。改革者莱夫斯雷创立了《道德改革杂志》。他认为酗酒是贫穷的主要原因。一八三二年,他组成英国第一个完全戒禁酒类及其他嗜欲的会社,并在英国影响甚广。对工人阶级,福尔摩斯的态度是肯定的。在《波希米亚丑闻》中,福尔摩斯装扮成一个失业的马夫和艾琳·艾德勒的马夫混在一起。他说:“在那些马夫中间存在着一种美好的互相同情、意气相投的感情。”柯南·道尔甚至不会去描写当时伦敦下层劳苦大众的阴暗面。其实,诸如狄更斯在《苦儿流浪记》中描写的费金的扒手帮,以及《我的秘密生活》中所叙述的赤贫女孩为了卖腊肠而沦为妓女的故事,在维多利亚时代也是很具有代表性的。不过,福尔摩斯故事的主要人物还是中产阶级和上层社会。

福尔摩斯故事涉及各种犯罪和不道德行为,宣扬人道主义和善恶有报、法网难逃的思想,与维多利亚时代的社会道德是不谋而合的。从小说中,我们看到了坚守诚实的作风带来的公共生活的高度正直;通过独立思想的培养孕育出的坚定的个人主义;爱国主义、男子气概及抑制性的纪律也造就了一种坚忍的力量、自制和责任感……这些特质组成了一个强大的大英帝国,也让推多利亚时代成为福尔摩斯最美好的时光。

维多利亚时代的生活

维多利亚时代有铁路、地铁、电报、电话,甚至后期电灯也开始普及。就算马车、煤气灯今天已经见不到,读者或许仍然会觉得福尔摩斯的时代与我们现在的时代差距并不大。不过,如果深入到维多利亚时代,便会发现仍然有着不小的差异。我们不妨从衣食住行几个最基本的方面来一窥维多利亚时代的生活。

维多利亚时代,女装基本分为紧身胸衣和拖地长裙两部分,在样式、细节和剪裁工艺上时有变化。更显著的特征是,几乎所有女性在日常生活中都要戴一顶女帽。对于新潮女性而言,买衣服是主要的生活开销,而经常更换相对便宜的女帽同样可以紧随时尚潮流。读者也许能回忆起《身份案》中萨瑟兰小姐出场的情景:“对面人行道上站着一个高大的女人,颈上围着厚毛皮围脖,插着一支大而卷曲的羽毛的宽边帽子,以德文郡公爵夫人[8]卖弄风情的姿态,斜压在一只耳朵上面。”

英国工业革命后,男装开始表现出男子的绅士气派,并吸取军服的优点,向简洁、整齐的方向发展,从而成为世界男装的典范。到了十九世纪末期,男装种类的区分趋于细致,适合某种运动的专用服装开始流行——旅行者和户外工作者需要轻便、合适的靴子和外套。绅士们正装应穿双排扣礼服、浅色马甲,戴筒型礼帽、灰色手套,系深灰色领带。到了冬季,应换为黑色礼服和马甲,下穿灰色长裤。在河畔或海滨休闲度假时,男士一般穿灰色法兰绒裤子、短款灰色上衣或白色帆布衣裤。齐膝灯笼裤适于骑车、高尔夫和射击运动。呢子衣服只有在庄园或村庄里才可见到。福尔摩斯通常按照惯例穿着斜纹软呢衣服或者上衣外套,偶尔穿乌尔斯特大衣,待在屋子里则喜欢穿睡袍。去乡下的时候,他穿一件长长的灰色旅行斗篷,戴一顶猎鹿帽。

民以食为天。当时中产阶级和上层人士享用的食品和今天差距不大。但由于没有冰箱,他们的食谱只限于当地可以买到的食物种类。普通中产阶级家庭在八月间的正餐菜单包括:蔬菜骨头汤、烤羔羊肉、烤牛排、冷牛肉沙拉、炖牛肉蔬菜、小肉饼、柠檬布丁、黑醋栗布丁、通心面、干酪、花椰菜、薄荷沙司、精制黄油等。

下层民众的菜单就没有那么丰盛了。在英国农村,劳动力的食物主要是面包、马铃薯和茶。经济状况较好时,牛奶和干酪也会出现在他们的餐桌上,而咸猪肉每周享用的次数可能不过一两次。在城市,面包加油沥是贫民家庭常见的膳食组合。油沥是烤肉时滴下的肥油,用它充作干酪的替代品,不仅可以使面包肉香扑鼻,而且提供了一些人体必需的脂肪。到了十九世纪晚期,英国工人的饮食状况有所改善,工人家庭的日常饮食中增加了果酱、人造黄油、蛋类、牛奶、咖啡和可可等种类,并且开始消费鲑鱼罐头、沙丁鱼罐头还有更多的黄油和干酪。

喝下午茶也是维多利亚时代的重要风俗。下午茶起源于一八四○年,安娜公爵夫人每到下午时就百无聊赖,而且感觉肚子有点饿,就请女仆准备几片烤面包、奶油和茶。后来她邀请几位知心好友一起享受茶和精致的点心,同享轻松惬意的午后时光,遂成为社交风尚。喝茶不是贵族的权利,普通民众喝茶风气尤甚,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卫生。工业革命不仅造成大气污染,也导致水源污染。十九世纪,污浊、肮脏的伦敦开始频频流行霍乱。流行病学专家确认,霍乱是通过水源传播的。这一结论导致用热水喝茶的习惯盛行起来。福尔摩斯并不像典型的英国人那样有固定的喝茶时间,一般会在四五点钟喝下午茶。在《四签名》中,华生提议在五点半的时候来杯茶,他也欣然同意。在《绿玉皇冠案》中他也自己主动倒茶喝。《博斯科姆比溪谷谜案》中他和华生、雷斯垂德一起喝茶。

在住房方面,除贵族、大地主能够继承田产和房产外,人们通常没有自己的房子。多数城镇中产阶级家庭以租期为三年、五年或七年的出租房屋作为安身之所。福尔摩斯办案生涯的大部分时间也都租住在贝克街二二一号乙的公寓里。这处房屋应该和当时中产阶级的住房类似,通常是三层楼。因为福尔摩斯仅和华生居住,大概租住了二层和三层。

通向一层的正门入口处一般建有几级高出路面的台阶,拾阶而上进入一楼。这里通常设有门廊、餐室和供男主人使用的房间,如书房或会客室。医生等职业男性习惯在住所的第一层接待患者或客户。门廓一般是石质地板,铺着产自东方的地毯,一个伞架,一两把高背椅。餐室中,支架居中的圆形或椭圆形餐桌再配上几把皮椅会令每位就餐者感到惬意。

门廊处有楼梯通向二层。整套住宅最精美的房间就在这一层,来自街道或厨房的噪音也不会影响这里。客厅占据了大部分二层面积,有时也被拱门或折叠门分隔成两三个房间,用作乐室、画室或温室。当有容人造访时,仆人会首先请进客人,帮他们脱掉外套,再引领至通向客厅的楼梯,女主人就在楼梯顶端迎候客人。客厅中间一般摆有一张质地厚重的圆桌,周围环绕着舒适的长椅、座椅、钢琴等。客厅墙面上通常贴了带图案的浅色墙纸,地板刷成深棕色,中间铺有印花图案的小地毯。

三层是家庭成员的卧室。主卧两侧分别设有男女主人的更衣室,用于保存各自的服装和私人物品。孩子们的餐室、活动室和卧室是分开的。七八岁以下的孩子一般与保姆住在一起,再大些就要和同性的同胞共处一室,直到成年才会有单独的卧室。卧室的布置大都相对简洁,主要有床、衣柜、梳妆台、盥洗盆、壁炉等。住房宽裕的家庭还设有教室,由家庭教师为孩子们上课。

顶楼或阁楼用作储藏室和仆人的住处。除通向二层和三层的前楼梯外,一般设有连接地下室和阁楼的后楼梯,这是仆人运送生活物品或出入楼下的主要通道。

与中产阶级家庭的居住条件相比,工人家庭显然相形见绌。工业革命时代早期,大片的工人居住区都是背对背的建筑模式,即每套住房的左右和背面都是另一户的墙壁,只有一扇朝前开的窗户。工业革命中期以后,工人的居住状况普遍得到了改善。工人阶级和下层中产阶级的住所都单独排列,前后门俱全。后门通向一座砖墙围起的小院,可以种植物、晾晒衣服、堆放杂物。房间数量也有所增加。一层通常是厨房和客厅,二层则是父母和子女分开的卧室。

壁炉在故事中经常出场。华生和福尔摩斯总会围坐在壁炉前讨论近期的时事或者由福尔摩斯对华生的行动、思维进行推理。当时比较富裕的家庭在每个房间都设有壁炉。有时人们用木头做燃料,这在农村尤其普遍,但设计壁炉的初衷是用于烧煤。煤在燃烧时不会火星四溅,比较安全,而且燃烧缓慢,无需经常留意。除非有卧床病人,一般家庭很少在卧室使用壁炉,只有特别富裕的人家才能享受卧室壁炉取暖的奢侈生活。十九世纪八十年代燃气发明后,人们把煤气妒放进卧室里,点燃一会儿便可在入睡前驱走寒气。

福尔摩斯和华生常常乘坐出租马车外出调查。这种车多为单马双轮小马车,车夫站在或者坐在马车尾部,位置稍高于车厢。这种小马车仅容得下两人,甚至几乎放不下任何行李。而且在当时租用马车是相当奢侈的行为。《波希米亚丑闻》中艾琳·艾德勒为了在二十分钟内赶到圣莫尼卡教堂,花费了高达半镑的车费。中产阶级除非迫不得已才会租用马车,即使富有的人家,徒步在伦敦街头行走亦不足为奇。随着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的进步,公共马车数量增长,人们才得以乘坐马车代步。

相比较而言,火车的出现真正为人们提供了便捷的长途交通工具。到一八七○年,英国的铁路轨道已经长达一万三千英里,遍布全国。英国的各段铁路分属于各个单独的私人公司,也常常有某些联合公司拥有自己的站点。因此,我们看到,福尔摩斯和华生乘火车旅行时,常根据不同的目的地选择车站乘车。比如,帕丁顿车站是通往西部车站的连接点,尤斯顿和国王十字车站通常是去北方旅行的起点,滑铁卢车站则通往南部和西部的许多站点。

值得一提的是政府强制各段线路每天运行一趟低票价列车(称为国会票价),这样成千上万的人们可以坐火车沿铁路走出城镇,出门旅行。而在过去,他们也许从来没有奢望走出家乡甚至走出所属教区。

为了缓解严重的交通阻塞,伦敦地铁于一八六三年开通。当时的大都会铁路是世界上第一条市内载客地下铁路,该条铁路在帕丁顿和临时的法灵顿街站间运行。到了一八八○年,扩展后的大都会铁路每年能运载四千万人次。与此同时,其他路线也迅速跟进。一八八四年,内环线竣工。虽然名为地下铁路,但是并非完全在地下隧道里行驶,一部分是在地面上行驶的。在《红发会》中,福尔摩斯和华生乘坐了地铁,这是书中唯一一次记录。在《布鲁斯-帕廷顿计划》中,年轻的卡多甘·韦斯特的尸体就是在地铁站的铁轨旁发现的。

亲爱的读者们,当你们翻开福尔摩斯的时候,也不妨跟随福尔摩斯和华生一起好好事受维多利亚时代的浪漫吧。